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法应遵循以下规定:
a)点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小于 100hm2的采用实地量测、地面观测和资料分析等方
法,不小于 100hm2的应增加遥感监测方法。
b)线型项目山区(丘陵区)长度小于 5km、平原区长度小于20km的采用实地量测、地面观
测和资料分析等方法;山区(丘陵区)长度不小于 5km、平原区长度不小于20km的应增
加遥感监测方法。
2.0.8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送监测情况:
a)每季度*个月底前报送上一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。
b)工期 3年以上的项目,应每年 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监测报告,监测年度报告宜与第四季
度报告结合上报。
c)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 7日内报送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。
d)监测工作完成后 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。